青海省保健食品行业协会欢迎您!

申请保健食品备案应当提交材料

申请保健食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健食品备案登记表,以及备案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法律责任承诺书;
  (二)备案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产品技术要求材料;
  (四)产品配方材料,包括原料和辅料的名称及用量、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必要时还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原料使用依据、使用部位的说明、检验合格证明、品种鉴定报告等;
  (五)产品生产工艺材料,包括生产工艺流程简图及说明,关键工艺控制点及说明;
  (六)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材料,包括目录外原料及产品的安全性、保健功能试验评价材料,人群食用评价材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卫生学、稳定性、菌种鉴定、菌种毒力等试验报告,以及涉及兴奋剂、违禁药物成分等检测报告;
  (七)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包装材料种类、名称、相关标准等;
  (八)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产品名称中的通用名与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

(九)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全项目检验报告;
   (十)其他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