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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近年来,青海省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来抓,强化党政同责,落实“四个最严”,创新工作机制,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以“党政同责”为引领,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省委书记、省长王建军批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讲政治的高度。创新提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1234”工作制度。市州县食安委主任须由1名党委常委担任;市州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2次食品安全工作;市州县食安委每年至少研究3次和检查督促4次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全省8个市州和43个县食安委主任均调整为党委常委领导担任,部分市州和县由政府“一把手”直接担任,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守土有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以“六步工作法”为保障,充分发挥食安办“主驱动”作用。创新推进实施食安办“任务分解、台账管理、狠抓落实、问题会商、督查问责、正向激励”的“六步工作法”。对国务院食安委和省委省政府考核食品安全目标任务实行“月报告、季分析、季销号”分析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全省食品安全年度目标任务、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和不合格产品处置等六个台账和进度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以“钉钉子”精神确保既定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推动全省食品安全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是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关键,牵牢食品安全“牛鼻子”。将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定主体责任归纳细化,创新推行“九有一公开三承诺”企业主体责任制度。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全省772家食品生产企业、5.5万余家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打造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成为样板示范企业,在63个批发市场和商超中建立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站,加快促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
  四是以防范全程风险为重点,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实行网格化、痕迹化、公开化监管。坚持源头严防,针对青海省80%以上的食用农产品从外省购进情况,积极与临近区建立区域联动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坚持过程严管,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省食品生产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商超和学校食堂执法检查和风险排查面达到100%,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坚持风险严控,制定29大类风险问题清单,对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一企一策”“一品一策”的风险分级管控;统筹制定四级食品抽检计划,监督抽检量达4份/千人年,实现全省8个地区46个县33大类食品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全面铺开“两小”许可登记管理与规范工作,食品小作坊许可率和食品摊贩登记率均达100%。
  五是以“双安双创”为载体,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在西宁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同时,确定18个市县开展省级“双安双创”活动,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力度的“双安双创”格局,加快促进监管能力提升。省级和西宁市食品检测中心建成投用,其他7个地区正在加快推进,43个县级食品安全快检项目加快实施。召开了全省食药安全暨监管能力提升现场观摩会,总结推广了一批监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六是以打击违法犯罪为抓手,努力净化食品安全环境。省食药、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通力协作,出台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对案件移送、认定意见时限、办案管辖权限等进行了具体明确,实现了食药与公、检、法之间移送违法案件的无缝对接。2017年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201起,较2016年增长5倍;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14起,食药联合公安办理案件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人,均有大幅提升,是前三年查办案件的总和。
  七是以社会共治为基础,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周公示的要求,去年公布食品抽检信息52期23687批次。创新宣传形式,编印通俗易懂的藏汉双文知识读本和宣传手册,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落实主体责任承诺宣誓。强化舆情监测,建立覆盖全省四级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回应机制,去年共监测研判食品安全舆情信息1.99万条,发布安全预警信息451(条)件,发布辟谣信息34条。积极回应投诉举报,建成全省统一电话呼叫中心和网络平台,实现全省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统一接听、受理、转办和回复,接收和受理投诉举报信息分别同比增长226%、170%,有效调动了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