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情出发提高改善食品安全
编者:《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备受全社会高度关注,在6月23日至27日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其中一项重要议程就是首次审议国务院提请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简称”草案“)的议案。作为来自食品界、连续三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三全创始人陈泽民也在会上发表了相关建议和看法。
亮点:更严厉的法律重在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是世界性的难题,国外的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但是在中国,党和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是史无前例的。食品安全不仅是民生问题、社会问题、政治问题,还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责任问题,将食品安全提升到了一个政治高度,这在世界也是绝无仅有的。
自从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对食品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时隔四年,此次又进行大幅度的修改,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保障人民饮食安全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相信修改过的《食品安全法》会更加完善健全。
此次提交的草案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严厉”的法律:预防为主,风险防范放到第一位,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了最严格的各方法律责任制度,而且对生产经营企业有了最严厉的处罚制度,对失职渎职的地方政府官员和监督部门也实行了最严肃的问责制度,对一些检验检测部门也实行了最严厉的追责制度。这些是在以前的基础上又向前迈了一大步。
递交的草案已经征求了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做了大量修改,在本次会议上审议的同时,同时探讨如何使这部法律真正贯彻落实下去。
亮点:提升监管能力建设
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即使再全面,也只是写在纸上的、贴在墙上的,各个部门遵守不遵守、执行不执行才是最重要的。所以,要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要有好的社会环境、好的舆论环境、好的政策环境、好的法律环境,等等。如果不配套,食品安全事件还是防不胜防。所以,提高社会公民的整体素质是非常关键的。此外,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监督队伍要做到科学监管,需要先进的监管理念,掌握科学的专业知识,具备专业的执法能力,因此要加强监管能力的培训。
亮点:重在风险交流
草案重在预防,重在风险防范。风险防范哪个方面应该重视?一是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应该由专家来做;是不是有风险?达到怎样的有害程度?这个问题专业性很强,应该由专家说了算。第二就是风险管理。政府要好好管起来,要科学地管理、有针对性地管理,但是更重要的是风险交流。
有时候我们是“媒治”,不是法治,媒体说了算,媒体说它有问题就有问题,监管部门忙于应对,真正专家关心的问题反而不是社会关心的问题,专家认为最有害的问题并不是媒体关心的有害问题。我们做了一个调查,媒体所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10个事件当中只有1到2个是真正的食品安全事件,其他问题专家说都不能算是食品安全事件。媒体没有通过认真求证,就随便向社会公布,这个水有毒,那个食品有毒,为什么监管部门不站出来说话?为什么专家不站出来说话?这就造成了老百姓的混乱,老百姓认为什么都不敢吃了,认为什么安全也保障不了,这就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同时还有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专家这样说,群众这样说,媒体那样说,政府这样说,各个部门的说法都不一致,我们需要有风险交流平台,成立交流机制,大家在一起探讨,新闻媒体、社会、消费者、政府、企业、经营者都要有交流的平台,给消费者灌输正确的思想,这种交流是不可缺少的。希望草案能推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
亮点:重在过程监管
食品安全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查出来的,只要饲养是规范的、生产是规范的,最后产品是否经过检测都是安全放心的,这才是对的。如果监管部门忙于应对事后的检测,那么总有漏掉的。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链条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食品安全都会出现问题,监管部门的工作重心应该放在整个生产过程全程的监管—原料的监管、生态环境的监管,应该进行全程监管。
亮点:坚决打击害群之马
食品生产第一责任人,还应该是第一消费者,如果自己生产的东西自己放心地吃就不会故意去加不该加的东西。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技术上的问题,不是认识上的问题,而是道德良心的问题,有人明知故犯,将不该加到食品当中的加到食品当中,不允许加的乱加,厂商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次充好,在这个情况下,我们的制度法律再健全,对那些明知故犯的人也不起作用。要坚决按法律制裁,打击这些害群之马,使他们没有生存的空间,加大处罚的力度。但是对认识上的问题、技术上的问题、设备上的问题,国家应该从国情出发,有个提高改进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