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观摩联席会议
12月8日,省食药监局、省公安厅、省高院、省高检、省综治办、省政府法制联合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全省食品药品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就当前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情况及2018年重点工作进行研讨、谋划,省食药监局食品安全总监杨国瑜主持会议。
会议总结了2017年全省食品药品行刑衔接情况,充分肯定了行刑衔接工作成果。截至2017年11月,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874起。其中,食品1201起,药品340起,化妆品209起,保健食品36起,医疗器械88起。查办案件货值金额2000余万元,罚没款金额达1150万元,取缔无证经营26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9个,责令停产停业26家,吊销许可证9家。移送食品药品涉刑案件17起,移送涉刑案件线索27件。全省公安机关侦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人,刑拘72人;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食品药品犯罪案件51件共74人,起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55件共199人;全省人民法院受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2件58人,审结39件51人。
会议认为,2017年全省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纷呈,在率先在全国出台《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细则》有效保证了食品药品行刑案件的有序进行;省食药监、省公安厅、省高检联合挂牌督办4起重大食品药品案件,有力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交案件数量稳步提升,检验认定工作逐步理顺,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明显增强。但在实际工作当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一些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选择性移送、移送材料或时限不规范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检验机构、检验水平、检验时间和专家意见还难以完全满足刑事案件查处的需要,有些地方执法过程中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同步上案、反向移送等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随着相关机制的进一步落实,相关理念的进一步厘清,有待进一步加强和逐步解决。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强化行刑衔接、立足本职、不忘初心、迎难而上、主动出击,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要认真谋划2018年行刑衔接工作,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和以罚代刑的现象,努力实现行刑衔接无缝对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全面筑牢食品药品安全最后一道防线。
会议安排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青海省农产品集散中心,药品流通企业、药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全过程,参会代表现场接触,实地了解食药领域质量安全管理,与会代表表示印象深刻,受益匪浅,现场观摩是有力促进食药行刑衔接工作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