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约谈保健食品经营重点企业负责人
为切实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近日,省食药监局对省内12家保健食品批发、医药连锁公司和保健食品直销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负责人。
约谈要求企业:一要严格依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准的要求,并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要按照“九有一公开三承诺”规定,严把产品进货关、储存关、销售关,确保经营销售的保健食品来源清、去向明、可追溯,严禁销售未经注册审批的产品,严禁利用互联网违法营销宣传,严禁未经审核批准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严禁违法虚假宣传。三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在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主动整改,保证生产条件和行为持续符合要求,确保各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